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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令宣導
- 1 如果您是原住民身分法第5條第1項第4款規定適用對象,惟姓名尚未取用傳統名字或從具有原住民身分之父或母之姓者,請詳閱本訊息。
- 2 出境遷出登記宣導
- 3 「冠配偶姓登記」及「經法院調解、和解成立或 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撤銷登記」自114年12月1日起開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
- 4 「經法院調解、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收養撤銷登記」自114年9月8日起始開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
- 5 「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之登記」,113年12月2日起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
- 6 「戶役政管家APP」自114年1月1日起將停止本服務,請利用役政司/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取得相關服務。
- 7 新式戶口名簿、電子戶籍謄本效力與臨櫃核發之戶籍謄本相同。
- 8 「未滿14歲之未成年人改名登記」,113年9月9日起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
- 9 「撤冠配偶姓登記」,112年9月18日起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
- 10 有關「『經我國法院撤銷監護宣告之監護廢止登記』及『經我國法院撤銷輔助宣告之輔助廢止登記』,並自112年6月19日起得由民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