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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冠配偶姓登記」及「經法院調解、和解成立或 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撤銷登記」自114年12月1日起開放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

為簡政便民,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,申請人在國內現有戶 籍,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「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」申請登記,並自114年12月1日起始開放「冠配偶姓登記」及「經法院調解、和解成立或 裁判確定之終止收養撤銷登記」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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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內政部公告PDF檔案,507.33KB,下載21次,MD5:B60016F7C938AA21F7FB484EF4E8770A
  • 發布日期:2025/12/01
  • 發布單位:七堵戶政事務所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 2025/12/01
  • 點閱次數: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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