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
新增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之戶籍登記項,如公告事項,並自111年12月5日起實施

下列戶籍登記事項,當事人得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,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登記:

一、在國內現有戶籍者之終止委託監護登記:以委託人為申請人,如委託人及受託人合意終止委託監護者,得以受委託人為申請人。

二、雙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,經我國法院調解、和解終止結婚成立或裁判結婚確定之終止結婚登記:以當事人之一方為申請人。

  • 發布日期:2022/12/07
  • 發布單位:七堵戶政事務所
  • 最後更新時間: 2022/12/07
  • 點閱次數:1102
回頁首